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5 点击数: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开展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我院项目资金额度超过200万元的项目支出需进行绩效自评。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自评材料见附件。

自评材料电子稿请于202071日前发送给计财处何韧。

 

计划财务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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