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实填报个税年度汇算的通知

时间:2020-04-27     部门:计划财务处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接税务局紧急提醒,办理年度汇算,自己要对所填报的信息负责,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留存5年。

弄虚作假的情形和后果主要有三点:

1、虚增减税项目,虚报已缴纳税额,虚报专项附加扣除,或是虚假申诉,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情节轻微的补缴税款、滞纳金,严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中有明文规定,对于弄虚作假的,或者拒不提供被查资料的,情节严重的,会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并实施联合惩戒。信用受损,将造成个人无法贷款或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

3、对于虚假填报,税务机关责令修改而不改者,税务机关有权暂停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对减税政策有理解不清的,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计划财务处

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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