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差旅费报销表的通知
时间:2019-09-01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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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行【2019】3号)的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重新制作《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报销表》,表格pdf已上传至群文件,供大家报销时下载使用。
文件要求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即日起,凡报销施行时间以后的差旅费,请使用新报销表。
新表增加了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情况的填报,出差人员对填报真实性负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