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9  部门:计划财务处  点击数:
经党委研究,从5月1日开始至共青校区正式开办之前,因公务去共青校区,按出差管理。差旅费补助发放标准为:
一、临时办事人员:每天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60元和伙食补助费50元。原则上不住宿,需住宿的要事前书面审批。
二、共青工程部非临时工作人员:按出差天数发放每日市内交通费补助20元和伙食补助费50元。
特此通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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