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说明(更新版)

时间:2020-09-10     部门:     点击数:

该说明自202071日起施行,201861日发布的《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赣信院发[2018]115号)同时废止。该补充说明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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