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校区出差补助发放的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9-05-09 点击数:

经党委研究,从5月1日开始至共青校区正式开办之前,因公务去共青校区,按出差管理。差旅费补助发放标准为:

一、临时办事人员:每天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60元和伙食补助费50元。原则上不住宿,需住宿的要事前书面审批。

二、共青工程部非临时工作人员:按出差天数发放每日市内交通费补助20元和伙食补助费50元。

特此通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9-5-8

Copyright © 2004-2018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版权所有